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修改研究开题报告

 2023-04-02 15:11:2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施行至今已29年,海上保险实践发生了很大变化,国际国内法律环境也有了很大发展,该法第十二章规定的海上保险制度已不能较好适应我国海上保险实践的发展变化,需要通过修改加以完善。

《海商法》第十二章制定时参考了当时国际上的立法和市场标准条款,尤其是英国的《1906年海上保险法》(以下简称mia1906)。

但时过境迁,mia1906的很多制度已不合时宜,尤其是保证制度,遭到英国国内和国际上的双重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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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本课题拟通过对中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适用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不足与适用困境,并通过比较研究法梳理英国和北欧国家对海上保险中保证制度的态度和法律变革的路径,从而提出中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完善路径和建议。

本课题拟采用语义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

(一)语义分析法在深入研究一个问题时,首先需要对这一法律术语的含义进行分析,正确阐述法律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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