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指国有资本经营、转让、清算等形成的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上缴的税后净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配的国有股利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家所得的部分,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是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非常强的重大课题。#8220;十八大报告#8221;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的共享机制。这一问题的解决与实现,涉及到政府股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以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是当前财政企业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更好的完善政府参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的相关政策,促使政策生效并产生良好的效果有利于充分履行财政监管职能,有效于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有利于做大了财政蛋糕,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开辟新的资金来源,让财政与企业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做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实现财政企业工作的新突破。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分析政府参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比例及其合理性,探究国有资本经营益上缴制度的本身缺陷,政府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目的与作用,探究政府在实践中更好发挥作用的创新措施。
解决的关键问题:如何适当提高政府分配比例,合理扩大政府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的范围以及明确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支出方向。
写作提纲:一、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相关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现在国内关于政府参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的理论还在起步和深入探索阶段。针对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问题,从国际上看,学术界普遍认为比例偏低,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2014年国家提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关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决定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明确的时限与比例将社会各界的焦点再次拉回到政府与国企之间的分配关系上。而如何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增强功能,提高效率,涉及多方面的配套改革。
其次,政府对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支出问题颇有争议。目前学术界有两大争议:是#8220;回补国企#8221;促进国企的改革和引导国有资本适应政府、人民需要,还是#8220;取之用民#8221;。根据产权理论,人民享有这部分权益的主权,国有资本的经营收益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且这部分收益规模比较巨大,对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有直接的影响。
满足政府运行及公共支出的需要不同,国有资本的收益并无法定的用途,所以是否收缴、收取多少关键取决于政府对国有经济的定位和发展目标。近年来,中央积极创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思路,在全国出台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政策,取得了初步成效。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本篇论文计划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分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的历史进程,论述政府参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的变迁与实践,探究现阶段分配理论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实践中暴露的新问题,在考虑目前客观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提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支出方向的对策建议。
5. 参考文献
[1]吴易风,关雪凌.产权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张涛,土丽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收益管理问题的思考[j].会计师.2007,⑨.
[3]李丛笑.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分配体制改革-在公平与发展之间权衡[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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