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农业”供应链协同中的收益分配机制研究开题报告

 2023-02-03 11:01:06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培育多样化网络化服务模式。“互联网 农业”能够通过物联网实时监测,应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实现精准农业,降低单位成本,提高单位产量;互联网技术推动农场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工厂化的流程式运作,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更有助于先进模式的推广复制;不仅能够催生巨大数据搜集、信息平台建设等技术服务需求,同时也生产打开了更大的农资产品销售空间。

“互联网 农业”也促发了农业供应链的诸多变化,传统批发商和零售商主动求变,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和合作社正踊跃变身网商,将自家或收购的农产品进行网络销售,与零售商形成了直接竞争关系。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因此,供应链也产生了很多定价冲突,如线上线下双渠道水平方向的定价冲突问题,供应商与零售商在供应链垂直方向上的定价冲突问题。如何维护供应链各方的利益,须要设计相应的契约,以达到供应链协调。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研究内容:

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基于“互联网 农业”环境下,供应商与零售商间收益分配机制的研究,以达到供应链协同发展。首先建立供应商与零售商的收益模型,对比分析分散决策,集中决策下的收益情况,引入契约探究使供应链协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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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 国外研究现状:

cachon、lariviere(2005)认为在收益共享下,分销商以较低的批发价格从供应商处批发商品,商品出售后供应商和分销商共同分享供应链的收益。

satyaveer s.chauhan和jean- marie proth(2004)研究了收益共享契约下的供应链成员关系,并指出在契约约束下,供应链的总收益和各参与企业的收益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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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2.01—2022.12.31阅读并整理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对本课题涉及到的供应链、收益共享契约有全面而深刻的认识,撰写开题报告。

2022.01.01—2022.02.15构建分散决策模型和集中决策模型,数据分析。

2022.02.15—2022.03.15引入收益共享契约进行数学仿真分析,并进行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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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cachon g.p amp;martin a.lariviere .supply chain coordination with revenue-sharing

contracts:strengths and limitations [j].management science,2005(1): 30-44

[2]satyaveer s.chauhan.amp;jean- marie proth.analysis of a supply chain partnership with revenue sharing [j].int.j.production economics,2004(9):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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