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消费税是我国现行流转税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它与增值税相互配合,在增值税普遍调节的基础上,发挥特殊调节的功能。为了达到必要的调控力度,消费税的税负水平较高,最高的税率达到50%,其税收负担不仅足以左右普通百姓的消费行为,而且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对消费税进行经济效应分析研究是国家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消费税的经济效应分析研究对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配合国家户口政策和消费政策;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收入;削弱和缓解贫富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首先阐述消费税经济效应分析的基本理论,然后系统分析消费税发展状,并结合国内外消费税的现状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我国消费税经济效应的现有问题。最后从微观和宏观层面,从效率和公平的视角,全面考察消费税在中国实践中的经济效应,以期为我国消费税的后续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是对货物征收增值税以后,再根据特定的财政或调节目的选择部分产品(主要是一些消费品)进行征收。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属于流转税的范围。消费税与其他间接税相比,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具有刚性较强的特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并不涉及所有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多数国家只选择一部分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课税。就国外消费税征收范围来看,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两种:一种是广泛课征于消费领域,既包括对生活消费资料的课征,也包括对生产消费资料的课征。另一种是选择部分消费品进行课征,通常是少数限制消费的生活消费品。
近些年,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然而消费税课税范围调整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消费税自从开征以来,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和供求之间的矛盾,增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合理化。然而,我国在1994年确立消费税制时,所依据的是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文明发展程度以及消费结构、消费习惯等情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立在多年前经济社会基础之上的这一消费税制,与现今的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已越来越明显。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2-01-2022-01-15: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并拟提纲;
2022-01-16-2022-03-01:撰写论文,完成第1稿,并交于指导教师阅改;
2022-03-02-2022-04-01:修改论文,完成第2稿,并交于指导教师阅改;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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