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保险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文明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中国保险业迅速发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由于缺乏发展条件,作为保险重要组织形式之一的相互保险在国内并无多少存在感。近年来,伴随相互保险市场破冰,国家政策开放引导,相互保险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一种借助网络技术加以运作的保险式互助业务悄然兴起,目前被称作“类保险网络互助”。用互联网的角度来说,“类保险网络互助”就是互助模式,是一群人去帮助一个需要救助的人。而传统保险行业,更多是通过一份个人合约,让保险公司、平台跟客户之间产生合同契约关系。
我国类保险网络平台发展虽然仍处于初级阶段,但不可否认其对于我国中低收入群体具有重要的健康风险保障功能。从普惠金融理论的视角来看,类保险网络互助为这一群体提供了有效的健康风险转移模式,拓展了该群体享受金融服务的渠道,有效减少该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提升其金融参与度。
研究“类保险网络互助平台”对于保险公司业务的冲击,为保险公司带来新机遇和改革才是协调两者发展的主要手段。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类保险网络互助是一种商业保险拟态与互联网金融紧密结合,以大数法则为依据,以会员自愿加入为前提且会员之间通过协议实现风险转移,从而有效分摊意外事件所致经济损失的保险样运作模式,是一个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风险保障的自治性组织。相互保险是指具有相同或相似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成为彼此提供风险保障与分摊的会员,并缴纳一定的互助基金,当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发生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时,由该基金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相互保险是投保人相互之间的一种保障关系,它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关键问题: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陶吉新等(2019)在《从国外经验看我国相互保险面临的障碍与应对策略》中阐述,英国保险业重视法律建设,但对大型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并未作出严格限制,从而为其相互保险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提髙了资金的利用效率;而对于小型的相互保险公司设定定了不同比例的资金,以对其实现高效的管控,大大降低市场风险。法国相互保险业发达,法国建立了一个较完整的体系,这三个部门各尽其责,成功达到了规范保险业的目的。法国着重监督体系建设,现多头监管,行业自律到行政监管多方入手,确保相互保险业规范化运营。日本理成本上面,依靠完备的内部信息体系,将各种险种互护理保障集中于一个账户内,高服务效率,减少运营成本。同时积极开展产品营销宣传,打破相互保险缺少宣传营销的传统理念。不断创新是日本相互保险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
胡亚兰等(2019)在《我国众筹相互保险的运作模式及障碍分析》中认为目前我国的保险业还处于发展阶段,保险方面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众筹相互保险作为一种新的相互保险发展模式,其存在的问题诸多,比如众筹平台的安全性,其公司的合法性等等,都缺少法律的解释与约束。众筹相互保险除了相互保险的相关法律之外,还有相关的关于互联网和众筹平台的法律体系,同时众筹相互保险是在共享经济背景下发展出来的新相互保险发展模式,因此还受到关于共享经济方面的法律约束。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研究计划:
在导师指导下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结合所学的专业知识认真研究课题。具体研究计划安排如下:
5. 参考文献
[1]陶吉新,柴清华,杜兆欣.从国外经验看我国相互保险面临的障碍与应对策略[j].中国经贸导刊(中),2019(03):81-83.
[2]胡亚兰,罗俊蓉.我国众筹相互保险的运作模式及障碍分析[j/ol].科技经济市场,2019(11):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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